西江月·读民法典第406条有感
担保通知即可,物权同意方行。银行企业两相博,法典通知再定。
云卷云舒因气,花开花落非情。世间万物变依时,才有娇姿灿景!
创作于 2020-6-8
1995 年制订的担保法第 49 条规定,抵押期间,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通知抵押权人,2006 年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,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,应经抵押权人同意,2020 年通过的民法典又回到担保法规定的通知。这几次变化反映了银行的金融安全和企业融资方便的博奕,也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中银行生态和企业生态及力量的变化。联系到世间万物、人世规矩,哪一样不是因时而变呢?有感于斯,特填此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