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事

百字令·李志敏先生仙逝20周年祭

放歌江海山阙
先生陨世,二十春,刻骨师恩铭记。笑貌音容重记起,积健为雄勉励。有幸跟师,朝朝相处,离别心孤寂。英伦闻耗,一时无措抽泣! 遥忆动乱年头,先生命蹇,孤独还遭斥。功勋助教常自谑,不坠浩然正气。书论纵横,史作扛鼎,字字皆深意。先生天国,芬芳桃李成蹊。

创作于 2014-4-1

李志敏先生(1925—1994),河南南阳人,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,著名民法学家,北京大学燕园书画协会(北京大学书画协会前身)首任会长。早年求学于武昌艺专学习书法、绘画,后专攻书法,是我国当代草书大家、改革开放时期著名书法理论家、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、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。李志敏先生精研文史,擅长真草隶和艺术理论,尤精狂草,著有三春堂《书论》、《草论》,是“引碑入草”的理论首创者和实践开创者。有当代草书”南林北李“(林散之、李志敏)之誉,与林散之并称“当代草圣”。李志敏先生在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成绩斐然。先生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,其所著《中国古代民法》为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史著作,其合著《民法教程》为二十世纪影响深远的我国民法教科书。

李志敏先生一生多难,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,担任助教时间长达 24 年。我在校时,先生常以功勋助教自嘲。本人自 1983 年追随先生研习民法三年、朝夕相处。1986 年 6 月我毕业离校时,先生以“积健为雄”的条幅相赠。1994 年 5 月 12 日先生逝世时,本人正在英伦访问,听到先生逝世的消息一时手足无措。先生仙逝 20 年,为纪念先生特填词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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